來美國一個月內,我經歷過我人生中第一張交通違規,第一次上法庭以及第一次被拖車...只能說花錢消災的結果是目前其他事情一切都很順利....希望會繼續下去.

那天去Detroit機場接完許爸爸跟詠傑後,回到Ann Arbor其實路上一切都很順利.在安全送他們回家後,我就循著往常走的路預備回去Traver Knoll.結果就在我從Fuller Rd彎過橋進入maiden lane
之後,我就忽然看到後面閃起警戒燈...那時我還沒有意識過來.等我再看後視鏡時,我才赫然發現那好像警車...說真的那時真的覺得莫名其妙...不過倒也還記得把車停路旁.其實正常程序是停車開窗然後雙手放在方向盤上,不過我那時也沒管那麼多就開了車門下車望著警車的燈...只能說"超亮的".
接著看到警察下車朝我走來.
"你闖過了閃紅燈!"
說真的那時候很晚,加上英文,我真的搞不懂警察再說我哪裡闖紅燈.因為Fuller Rd左轉進maiden lane的地方是有紅燈,而且我確實有停下來很久等紅燈,所以我一直搞不清楚他在說我哪裡犯錯.我一直跟他說我有停阿...後來看到罰單才發現原來是說我上個路口Fuller st跟Fuller Rd那裏闖過了紅閃燈...唉...說真的超嘔的,因為那裏白天車子很多所以是有紅綠燈,但是深夜就改成閃紅燈,因為下坡轉彎其實視線都在看路所以閃燈其實沒有看得很清楚,於是乎就違規了.
在一陣雞同鴨講之後,看完護照跟國際駕照後,我就收到我人生中第一張交通違規...竟然不是在台灣是在美國>.<而且警察還跟指著單子說叫我隔天記得打電話到court去.


沒錯...就是Court...恩,原則上像是地方法院的簡易庭.因為在Michigan接到罰單後可以有三個選擇.第一就是認罪去法院繳錢;第二是認罪但是上法院跟法官解釋看是否有其他方式解決;第三是不認罪,法官會召開Hearing聽證會,讓開你罰單的警察跟你一起上法庭.說真的,上法院在台灣簡直就是觸霉頭到極點...但是美國卻是覺得那是你可以申辯的權利!

在請教完別人之後,於是我就選擇去了我人生第一個法院(希望是最後一個!!!).Ann Arbor在Huron St上有個不起眼的棕色建築物,就是15th District Court.進去還要通過安檢!接著到了辦公室先報到,如果要直接繳錢也可以,不過我還是選擇上法庭跟法官解釋.其實法庭跟台灣沒甚麼不同,電視也滿常演出的,只是規模很小就一個法官跟一個書記官.但這可不是單純交通違規庭,像我那天就聽了一個酒駕的大學女生,一個搶劫的男生還有一個離婚的男子等3個case,其實主要是因為有些罪刑可以有緩刑或其他選項處理...像酒駕的女生就選擇上課罰錢而沒有直接吊銷駕照.本來以為我也會有其他選擇,但是女法官跟我說court本身並無法消除罪刑,而且我這個罪刑就是罰錢記點,一切只能依規定辦理.如果想要有進一步免除,那就是一定要開聽證會.

說真的我其實不想在上一次法院...所以我最後還是罰錢了事...我自己事後查好像是依規定罰錢,也沒有少罰>.<我想可能是我那時候一直強調我不想留下紀錄而忘記說我希望少罰一點...不過我覺得來美國覺得"能用錢解決的真的都是小事".就當作是種經驗...不過說真的我自己真的覺得超嘔的.


至於Towing這件事就更嘔了...因為要從本來oakland的家搬到Traver Knoll,所以我有天早上就開著Versa去了oakland預備收拾收拾.沒想到下來之後發現我的車子被拖走了...因為我是停在oakland的樓下...必須要有apartment發的許可證,而不知為何那張黃色小卡就消失了...我分明記得我有從租的avis車上把它拿下來...不過他就不見了>.<"

拖車廠的電話是直接貼在外牆上的,所以打電話去問了相關地址後,在沒有車子的狀況下....沒錯只好用走的(迷之聲:是因為我也不知道搭哪一路公車) 就在中午的太陽底下走了快半小時終於到了拖車廠.付完罰款之後把女王的新車車拿回來.唉,沒想到拖車罰款竟然是我交通違規的兩倍...我當場整個心酸到不行...真是吃人不眨眼的米國.私人拖車廠果然就是漫天喊價!!!

我想罰完那麼多錢以後我應該可以否極泰來吧,說真的,這種短短不到一個月裡大失血的狀況,真的是有點嘔到心底...癡心的想如果可以拿那些錢去吃或去玩那該有多好.



ps.後來發現Ann Arbor警車都偽裝成一般車子,不像台灣有大大的閃燈在頭上,他們閃燈是在車內後座還有後視鏡上,所以外觀根本看不出是警車.所以他們常常會在路邊等候或甚至是在路上跟著你跑...所以處處是陷阱.像我們回家必經的Plymouth Rd,我至少已經看過7~8次在路邊被攔下來的人.所以一切還是小心為上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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