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美國一個月內,我經歷過我人生中第一張交通違規,第一次上法庭以及第一次被拖車...只能說花錢消災的結果是目前其他事情一切都很順利....希望會繼續下去.

那天去Detroit機場接完許爸爸跟詠傑後,回到Ann Arbor其實路上一切都很順利.在安全送他們回家後,我就循著往常走的路預備回去Traver Knoll.結果就在我從Fuller Rd彎過橋進入maiden lane
之後,我就忽然看到後面閃起警戒燈...那時我還沒有意識過來.等我再看後視鏡時,我才赫然發現那好像警車...說真的那時真的覺得莫名其妙...不過倒也還記得把車停路旁.其實正常程序是停車開窗然後雙手放在方向盤上,不過我那時也沒管那麼多就開了車門下車望著警車的燈...只能說"超亮的".
接著看到警察下車朝我走來.
"你闖過了閃紅燈!"
說真的那時候很晚,加上英文,我真的搞不懂警察再說我哪裡闖紅燈.因為Fuller Rd左轉進maiden lane的地方是有紅燈,而且我確實有停下來很久等紅燈,所以我一直搞不清楚他在說我哪裡犯錯.我一直跟他說我有停阿...後來看到罰單才發現原來是說我上個路口Fuller st跟Fuller Rd那裏闖過了紅閃燈...唉...說真的超嘔的,因為那裏白天車子很多所以是有紅綠燈,但是深夜就改成閃紅燈,因為下坡轉彎其實視線都在看路所以閃燈其實沒有看得很清楚,於是乎就違規了.
在一陣雞同鴨講之後,看完護照跟國際駕照後,我就收到我人生中第一張交通違規...竟然不是在台灣是在美國>.<而且警察還跟指著單子說叫我隔天記得打電話到court去.